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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房屋與股票,即使免稅仍須申報贈與稅

依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,一年中贈與他人的價值超過244萬元時(114年度金額;會隨物價波動),贈與人應於贈與的30日內,申報贈與稅。

但信彰提醒您:

免稅 ≠ 免申報

只要涉及產權移轉登記(如房屋、土地、車輛、股票等),即使金額未超過免稅額,也仍需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,取得「免稅證明」,才能完成後續過戶手續。

舉例說明:

小花於114年5月20日贈與其女台積電股票520股,以當天台積電收盤價,贈與總額508,560元。

雖然51萬元未超過244萬元免稅額,免繳納贈與稅,但小花仍需申報贈與稅,取得國稅局核發之「贈與稅免稅證明書」,始得辦理股權之移轉登記。

其他例子整理成以下表格供大家參考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