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新知

贈與申報

年底將到,父母如利用220萬額度贈與子女或夫妻贈與,因免稅一般都未主動申報。目前案例為夫妻離婚,妻子主張自己名下財產為婚姻期間先生贈與,雖未申報,但應屬特有財產,不需要列入共有財產均分。未來可能由法院認定。建議,如有贈與行為,雖免稅仍申報取得國稅局證明較適當。細節問題,請與信彰會計師事務所人員連絡。